8、甲方应尽量避免频繁更换教师,但因教方休假、探亲、婚丧、生育等原因无法继续教学,甲方应尽快安排有能力胜任教学的教师接替教学工作。
为维护本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花艺培训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4、如因乙方之原因(如迟到、早退、缺勤、未按时完成作业等)致使学习目的无法完成,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5、为保证学习效果,如乙方请假未能按时上课,甲方承诺乙方学完为止,不限时间,若无特殊情况,乙方须坚持按时上课。
6、甲方提供的内部教材属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将内部资料告知他人、借给他人使用或上传互联网上,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补课按照上课顺序插班学习,但乙方不能要求甲方老师一对一单独补课。
4、乙方有义务妥善使用及甲方教学材料及设备,如有自然损坏的需及时向老师申请更换,如个人造成设备损坏的,承担过程赔偿责任。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教学大纲完成其培训课程工作。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国各地的进货渠道(包括鲜切花、资材、工具、仿线、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花店经营管理指导。
1、本次培训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人,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包括:1.课程费;2.教材费(教学使用的鲜花绿植、包装资材等);
9、乙方必须做遵守各项教学管理规定,请假须同意,未按照乙方规定请假、缺课者,视为自动放弃上课权力,不予以补课。
1、本协议项下的培训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且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程度,并出具有相关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花材、工具、教材,其中花材和工具仅限于乙方上课时使用。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现行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注:本合同仅作为花联谊家为花店从业者提供的参考范本,请使用者自主选择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内容,如使用本范本后产生各类纠纷和法律问题,花联谊家概不负责。本文档仅供学习参考。(阅读后,如您同意本段申明,请自行删除本段文字,否则请勿使用本范本。)
1、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的终止而无效,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2、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还是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